各院(部)、各处(室):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指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切实推动《职业教育专业目录 (2021年)》《职业教育专业简介(2022 年修订)》落地,进一步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促进职业教育外语教育提质培优、高质量发展,我校现开展2023年度职业院校外语教育改革专项课题申报工作。
一、课题研究的指导思想
申报学会外语教育工作委员会课题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职业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全国职教大会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着眼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围绕中办、国办《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中提出的目标任务,切实推动《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 年)》《职业教育专业简介(2022 年修订)》落地,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以我国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发挥课题的示范引领作用,多出拔尖人才,提高队伍素质,出好优秀成果,为促进新时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服务。
二、课题申报的基本原则
申报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外语教育工作委员会课题应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把握产业现代化发展趋势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求,以促进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为目标,不断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凝练外语教育类型特色,着眼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中与外语教育和外语人才培养相关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既要谋划未来,提出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选题,也要立足当前,提出具有针对性、实效性和推广意义的选题。突出重点和兼顾全面相结合。选题应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主攻方向和研究范围,突出研究重点,聚焦政府关切、学界关注、社会关心的重大问题,也要发动战线研究职业教育系统各个环节和部分的问题,重视学科交叉与协同创新,取得具有重大学术影响和社会影响的标志性成果。定性研究和定量研究相结合。选题要面向基层、服务一线,讲求科学方法,注重调查研究和实证分析,基于数据和事实,强调言之有据,研以致用,着力推出具有理论与实践意义的高水平研究成果。统一标准和分类要求相结合。
三、申报对象
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全国职业院校具有高级职称的外语教师均可申报;不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须由同研究领域2名正高级职称专家推荐方可申报。
四、申报办法
1.课题采取公开申报和单位择优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我校推荐的课题总数共2项。
2.本年度拟设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自筹课题,课题目录仅提供选题参考,申报者可据此自行设计具体课题,也可另行设计具体课题。自拟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自筹课题待评审后确定。
3.本年度课题坚持面向职业教育外语教育领域和相关方面,分为教学改革与人才培养、教师发展和团队建设、国际合作与国际化发展三类,申报者可结合自身工作需要和研究兴趣专长进行选择。
4.本年度课题坚持有效立项。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对课题申请作如下限定:(1)在研的学会课题不得申报;(2)已承担多项教育科研项目者的不得申报;(3)不得以受到国家科研基金资助的同类选题重复申报;(4)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学会外语教育工作委员会课题的,须在《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外语教育工作委员会课题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5)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学会外语教育工作委员会课题。
5. 课题的研究周期为2年。
6.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5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凡在课题申报和评审中发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规定进行处理外,均被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7.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获准立项的《课题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课题成果形式包括:结题报告、学术论文、调研报告、解决方案、软件、教材(纸质教材或电子教材)等与课题研究有关的材料。课题研究成果发表时须在醒目位置独家标明“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外语教育工作委员会2023年度职业院校外语教育改革专项课题(课题编号:××××)成果”,课题名称和类别与课题立项通知书相一致。
8.各院部要加强对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我校择优推荐,学会外语教育工作委员会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
9.不具有高级职称课题的申请人,须出具同研究领域2名正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信。推荐信须包含课题负责人姓名、拟申请的课题名称、课题负责人的科研能力、拟申报课题的学术价值、课题研究能否如期完成、能否完成预期成果、推荐人手写签名等内容。
五、课题经费
1.课题经费应严格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用于课题研究,专款专用、合理开支,不得挪用他用。
2.规划项目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自筹课题,由学会外语教育工作委员会发布。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由学会外语教育工作委员会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坚持公益和效益相结合。禁止以课题名义牟利,不得收取子课题和实验校费用,设立必要的子课题和实验校要在申报表中说明,并接受申报单位管理。
六、时间安排
1.校内初审:2023年9月20日(周三)前,逾期不予受理。
课题申请人填写《课题申请书》,由所在院部统一审核后,提交科研处206室,电子版发科研处邮箱。申请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纸质材料包括:(1)《课题申请书》一式 3份,《课题论证活页》6份,评审意见表和活页夹在《课题申请书》内。(2)加盖院部公章的《课题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3)专家推荐信(如有)和科研成果审核备案表各一式两份,届时一同提交。电子邮件的主题需注明“职教学会外语委2023年度课题申报”字样。
2.课题评审:2023年10月-11月
3.结题验收:2025年10月
七、其他
1.申报书内近五年来主持的相关重要研究课题只需要填写省级以上的立项课题相关信息。
2.项目证明材料粘贴时,已经结题的只附结题证书复印件即可。
3.主要成员、预期成果等表格中,多余的空行请删除。
4.经费预算表中,间接费用不低于总经费的5%,不高于40%。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陈光超(岱德楼206室)
内线:8199,电话:0532-83150209
邮箱:kyc@qdbhu.edu.cn
青岛滨海学院科研处
2023年7月7日